最近剛認識了『廣告回信』這一個新名詞,說穿了它就是一個寄件人免付郵資的信封。然而郵資真的免付嗎?事實上支付者是提供這一個信封的人(以下稱之為用戶A)。但這個『廣告回信』和過去貼郵票的回郵信封相比的好處是寄件人有寄回信件,用戶A才需要付郵資。
以下重點說明在台南申請廣告回信的作業流程,由於各縣市郵局規定不一(例如回信樣張台北4份v.s.台南2份),詳細規定請另洽各地郵局:
申請作業流程:
【申請中】
1. 填寫、簽名蓋章申請書(圖一)。
2. 提供回信信封樣本二份(圖二)。
3. 預存郵資保證金新台幣一萬元整(註銷登記後會歸還)。
4. 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影本(可委託他人臨櫃辦理)。
【申請後】
1. 台南成功路總局於提出申請後4〜5個工作天核發登記證。
2. 用戶A印製專屬廣告回信。
3. 用戶A應付郵資由投遞郵局採記帳方式每月總結一次。
【手續費】
除了申請函件種類郵資外,每件並加收手續費0.4元。例如:平信5+0.4=5.4元
【應備證件】
1. 公司行號須附營利事業登記文件正本(驗畢發還)及影本1份。
2. 用戶須附身份證正本或影本1份(影本加註 “與正本相符”)。
【註銷登記】
1. 用戶A填寫、簽名蓋章申請書,洽總局辦理。
2. 繳回總局核給之登記證。
3. 預存郵資保證金於申請註銷後2個月,查無積欠郵資後,全數發還用戶A。
圖一 廣告回信申請/註銷/變更申請書
圖二 回信信封樣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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